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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人:校医院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480

关于催缴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校区各系:

按照国务院和安徽省有关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通知要求,在校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参加高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学校有关大学生参保的文件精神,如若自愿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则不能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包括住院和门诊。学校规定在校大学生门诊由校(区)医院承担门诊的诊疗和经转诊后的医药费报销,对自愿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将不能享受校内门诊的70%报销、校外门诊的60%报销和住院报销。不缴纳每人每年35元医疗保险费的学生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加。

校区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财务办公室已于近期对校区所有在校生进行了参保确认并批量扣款,现仍有1700多名学生因农行卡里无存款或换卡后未到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重新关联等原因造成未能批扣成功。

鉴于此,现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至今确认参保但未能批扣成功的学生进行催缴,因农行卡无存款的,请尽快充值,充值不能低于35元/人;因换卡未重新关联的,请尽快到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行政楼224室)办理重新关联有关手续。因事关学生个人医疗切实利益,请各系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做细做实,并请相关辅导员务必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通知到每个未批扣成功的学生本人,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17:00时之前做好被批扣前的准备工作。逾期仍不能批扣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后果及责任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校区财务办     校区医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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