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参保毕业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校医院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380
关于2018届参保毕业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各系及参保毕业生:
为了做好2018届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 限2018年即将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2.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 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校区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校交费的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
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保险年度进行,年度限额为2000元。本次毕业生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2018年4月24日 --2018年6月13日。
4.报销时间地点
报销时间:6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销地点:校区医院三楼(301室)
5.咨询电话:3831120
温馨提示:对于参保毕业生来说,此次报销将是在校期间最后一次,不再补报。请各系务必通知到毕业班全体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区医院 财务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